当您收到此错误时,发生的情况并不总是很明显,但是正如错误所言-您缺少参考。以下面的代码行为例:
MyObjectType a = new MyObjectType("parameter");
它看起来很简单,您可能已经正确引用了“ MyObjectType”。但是,可以说“ MyObjectType”构造函数的重载之一采用了您未引用的类型。例如,有一个过载定义为:
public MyObjectType(TypeFromOtherAssembly parameter) {
// ... normal constructor code ...
}
至少有一种情况会出现此错误。因此,寻找这种类型的模式,在该模式中您已引用了该类型,但并非所有类型的属性或方法参数都可以引用该类型的函数。
希望这至少可以使您朝正确的方向前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