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异主要发生在可变与不可变类型之间。
__new__
接受一个 类型 作为第一个参数,并且(通常)返回该类型的新实例。因此,它适用于可变类型和不可变类型。
__init__
接受一个 实例 作为第一个参数,并修改该实例的属性。这不适用于不可变类型,因为它允许在创建后通过调用修改它们obj.__init__(*args)
。
比较的行为tuple
和list
:
>>> x = (1, 2)
>>> x
(1, 2)
>>> x.__init__([3, 4])
>>> x # tuple.__init__ does nothing
(1, 2)
>>> y = [1, 2]
>>> y
[1, 2]
>>> y.__init__([3, 4])
>>> y # list.__init__ reinitialises the object
[3, 4]
关于它们为何分开的原因(除了简单的历史原因):__new__
方法需要一堆样板才能正确(最初的对象创建,然后记得最后返回对象)。__init__
相比之下,方法非常简单,因为您只需设置需要设置的任何属性即可。
除了__init__
更易于编写的方法以及上面提到的可变与不可变的区别外,还可以利用这种分隔,__init__
通过在中设置任何绝对必要的实例不变式,使在子类中调用父类成为可选的__new__
。不过,这通常是一种可疑的做法- 通常__init__
在需要时调用父类方法会更清晰。